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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入室抢劫,从重处罚!(第3节)

东,你还有脸来我家,给我滚出去!”

李小莲尖叫,说着就要去推林耀东,却被林耀升拦下。

“老三,东西在伙房,你们拿着走吧。等你明天出摊回来,我会去找你,将这件事给你个说法。”

林耀升脸色难看,沉声道。

“二哥,你不用拦她,我是来跟她讲道理的。如果她听完我说的话,还能这么理直气壮的让我滚出去,我转身就走。”

林耀东的反应,比几人想象的要冷静。

“老三,你不是不了解你二嫂,她根本不是个讲道理的人!”

林耀升长叹道。

“道理不讲,但法律总该认吧?”林耀东目光一沉,冷声道:“李小莲,那盆猪下水我已经付过了钱,那就是我的东西。而你不分青红皂白的闯进我家,骂我老婆,抢夺东西,已经犯罪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林耀东的话,如晴天霹雳,在李小莲的耳畔炸响。

但她向来不讲理,即便面对指控,依旧混不吝的道:“林耀东,你少在这吓唬我,我拿回我家的东西,咋可能就死刑了?”

林耀东冷笑一声,“你不用跟我解释什么,也少在这拿没文化当借口。入室抢劫本来就属于严重犯罪,像你这种情节恶劣的,就该从重处罚。死刑可能够不上,但关你个十年八年的,还是没啥问题!”

“我老婆和女儿,还有不少村民都见到了你从我家抢东西,这就是人证。那些猪下水,就是物证。现在人赃并获,你赖不掉,我明天一早,就去县公安局报案,你就等着牢底坐穿吧!”

说罢,他看了眼身旁发愣的江惜雅,道:“老婆,东西咱不要了,回去吧!”

“你,你等等!”

李小莲顿时慌了,她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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