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百回读,好友何妨一日来”。横批掉了半边,只剩一个“友”字。
店里的灯光是黄的,四十瓦的灯泡,照得整个屋子暖洋洋的。书架上挤满了书,新书旧书混在一起,有的书脊都散了,用麻绳捆着,像捆柴火。
排骨放在屋子中间的八仙桌上,搪瓷盆,旁边两副碗筷,一碟酱菜,一碟花生米。
陈叔坐下来,给林微言盛了一碗汤,推到她面前。
“喝。”
林微言端起来喝了一口。汤很烫,烫得她嘶了一声,但味道好,排骨炖得烂,骨髓都出来了,汤面上浮着一层金黄色的油花。
“沈砚舟昨天来了?”陈叔问。
林微言手一顿,抬头看他。
“别装了。”陈叔夹了一颗花生米,嚼得嘎嘣响,“巷口卖馄饨的老王看见了,说一辆黑车停在巷口,下来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在你店里待了一个多小时。”
林微言低头喝汤,没吭声。
“是那个当年送你《花间集》的小子吧?”陈叔的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今天的天气,“我就记得他,一米八几的个子,长手长脚的,站在我这店里头都快碰到天花板了。那时候他总来,每次来都买一杯巷口的豆浆,给你带。”
林微言放下碗。
“陈叔,别说这个了。”
“不说就不说。”陈叔又夹了一颗花生米,“我就问你一句,你心里还有他吗?”
林微言沉默了很久。
久到陈叔以为她不打算回答了,又给自己盛了一碗汤。
“我不知道。”她说。
声音很轻,轻得像蚊子叫。
陈叔看了她一眼,没追问。他端起汤碗,喝了一大口,咂了咂嘴,忽然说了一句不相干的话。
“我这店开了三十四年了。”他说,“你知道这三十四年里,我见过最多的东西是什么吗?”
“什么?”
“不是书。”陈叔用手指敲了敲桌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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