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的,倒像是来交朋友的。
“你不是应该请我去那种……”林微言看着她把一盘手切鲜羊肉拨进锅子里,用筷子轻轻搅了两下,薄如蝉翼的羊肉在沸汤中翻卷变色,从鲜红变成浅褐,边缘微微翘起,肉香混着炭火气扑面而来。她留意到顾晓曼涮肉从不松筷子——不像大多数名门千金那样把食材扔进锅里就不管了,反而始终悬着腕,筷子尖始终跟着肉走,随时准备捞。
“那种什么?那种一道菜只够塞牙缝、盘沿上画条线就敢收你好几百的地方?”顾晓曼利落地把羊肉捞进林微言碗里,顺手往锅里下了一筷子白菜,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是吃涮肉的老手,“那种地方谈生意还行,谈感情不行。不是咱俩有感情要谈——我的意思是,那种地方太端着了,不适合说真话。我今天来,就是要跟你说一堆真话。有些话憋了好几年,再不说我要憋出病来。你就当我是个话痨,听我唠叨一顿,然后咱们把这锅肉吃完,好不好?”
林微言低头看着碗里的羊肉,肉片薄得透光,边缘微微卷起,蘸了芝麻酱塞进嘴里,嫩得几乎不用嚼。芝麻酱是二八酱,花生酱占二,芝麻酱占八,上面还撒了几粒现炒的白芝麻。她小时候父亲还在,冬天一家人围着铜锅,母亲总是提前调好二八酱,说这样才香。这味道她太熟了,咬下第一口时身体比脑子更快地放松下来。
“好。”她说。
顾晓曼也给自己捞了一筷子肉,蘸了酱,大口大口地吃,完全没有半点“顾氏集团千金”的矜持。她吃东西的样子很认真,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这个吃相让林微言想起巷口陈叔——陈叔吃面也这样,呼噜呼噜的,不讲究,但看着就觉得香。
“先从我自己说起吧。”顾晓曼放下筷子,端起北冰洋汽水喝了一口,橙色的汽水在玻璃瓶里冒着细密的气泡,“我爸妈跟沈砚舟他爸认识很多年了。当年两家有生意往来,我爸做进出口,沈叔做法务。我跟沈砚舟,算是从小认识,但真不是那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关系——他从小就不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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