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遍,像是把一卷旧胶片重新放进放映机里转。画面是黑白的,声音是模糊的,但那个人的脸,那个人的眼睛——清晰得像是印在视网膜上的,闭上眼睛反而看得更清楚。
林微言没有走向修复台。她径直走到书架中间那张老旧的皮沙发前,坐下来。沙发是陈叔十几年前淘汰的,弹簧松了好几根,坐下去会吱嘎作响,而且屁股底下有一个明显的凹陷,是无数个下午被她一个人坐出来的。她把纸袋放在茶几上,从口袋里掏出那几张对折的纸。
四页。每页都写满了字。字迹她太熟了——沈砚舟的字,不是那种漂亮的行楷,是一种很规矩、很有框架感的字,每个字都像被框在一个看不见的格子里,横平竖直,棱角分明。法律人的字,讲究的是准确、清晰、不留歧义。但在这四页纸里,有些笔画却在微微发抖。她看得出来。不是手抖。是人抖。是在写下某些字的时候,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翻涌到笔尖,震出来的波纹。
第一页。
“微言:
这封信我写了删,删了写,折腾了大半个月。我写过比这难一百倍的法律文书,从来没觉得写字是这么难的事。法条是冷的,写起来不费力气,因为你知道每一个字都要为逻辑服务。可这封信不一样——每个字都要为感情负责。我写了十一个版本,每一版都不满意。不是措辞不够准确,是太准确了。感情这东西,一旦太准确,就假了。最后我决定想到什么写什么。你看到的这些,可能语无伦次,可能颠三倒四,但你放心——每一个字都是真的。”
林微言把这一页放到一边,翻到第二页。
“我爸查出来肝癌那天,是星期三。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下午我刚刚打赢了一个案子,标的额不大,但对我很重要。我从法院出来,打了车往医院赶。车上我一直在想怎么跟你说这件事,想了十七种开头,每一种都否决了。到了医院,医生把报告单放在我面前。我爸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他看见我来了,笑了一下。他说,没事,爸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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