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到连她自己都以为,早就忘了。
忘了大学图书馆里,午后阳光落在他肩头的模样;忘了他替她占座时,指尖不经意碰到一起的温度;忘了他送她第一本《花间集》时,耳尖微红却故作镇定的神情;忘了分手那天,他站在雨里,眼神冷得像冰,说出来的话,字字诛心。
忘了。
都忘了。
她一遍遍这样告诉自己。
骗别人,也骗自己。
直到那场雨,那场重逢,那个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书脊巷的烟雨里。
一切伪装,瞬间土崩瓦解。
思念这东西,从来都不是轰轰烈烈的海啸。
是日常的碎片,一点点垒起来的。
是路过旧书店时,下意识的停顿;是看到相似身形的人,心口猛地一紧;是修复旧书时,忽然想起某人说过,她认真做事的样子,格外好看;是某个失眠的深夜,翻出尘封多年的旧物,指尖拂过痕迹,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从未放下。
林微言轻轻抬手,指尖拂过桌上旧书的书脊。
粗糙,温润,带着时光沉淀下来的质感。
就像沈砚舟这个人。
五年前,他是意气风发、锋芒毕露的法学院才子,清俊挺拔,眼神明亮,站在人群里,永远耀眼夺目。
五年后,他成了业内顶尖的律所合伙人,西装革履,冷峻沉稳,周身裹着生人勿近的疏离气场,却唯独在她面前,收敛了所有锋芒,只剩下笨拙又固执的温柔。
这大半年。
他来得很勤。
从不越界,从不纠缠。
今天送一本需要修复的旧书,明天带一份巷口刚出炉的桂花糕,后天路过时,顺手递一杯温热的奶茶;她加班到深夜,他就安安静静坐在车里,在巷口等她关灯落锁;她修复古籍遇到难题,他从不胡乱指点,只是默默查遍资料,整理成清晰笔记,放在她的门边。
不多话。
不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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