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习惯,她不想从头再来。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潘家园的人渐渐多了。摊贩们开始大声吆喝,卖瓷器的、卖核桃的、卖手串的,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像一锅煮开的粥。林微言买好了陈叔要的二十几本书,打包成两摞,用麻绳捆好——这是陈叔教她的捆书方式,十字结,绳子勒得紧,提起来书脊不会散。她提着两摞书走出潘家园西门,准备叫辆车回去。
门外的路边停着一排车,大多是来淘货的私家车和等客的黑车。她站在路边,一手提一摞书,正打算掏出手机叫网约车,一辆黑色轿车忽然停在她面前,车窗缓缓降下来。
沈砚舟坐在驾驶座上,一只手搭着方向盘,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保温杯。保温杯是深蓝色的,杯身上印着她当年手绘的银杏叶图案——那是她送他的生日礼物,用丙烯颜料一笔一笔画上去的,笨拙却认真。杯口冒着白气,茶香飘出来,是龙井,她曾经最爱喝的那种。
“上车。”他说。
林微言没动。“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陈叔说的。”沈砚舟的语气很平常,像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他说你来潘家园淘书,买了两捆,一个人提不动。我刚好在这附近办完事,顺路。”
“顺路?”林微言看了看他从城东律所到城南潘家园再到城西书脊巷的路线图,那几乎要横穿整个市区,这个“顺”字用得极其慷慨。但她没有戳穿他。她的手确实酸了——两摞书加起来三四十斤,麻绳勒得手掌火辣辣的疼。
沈砚舟推开车门下来,从她手里接过书放进后备箱。他的动作很自然,自然得好像这五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林微言注意到,他搬书的时候用的是左手——右手的袖口微微拉起,露出手腕上的一道旧疤痕。那道疤,是他当年搬家具时不小心被角铁划的,伤口不深,但流了很多血。她记得那天晚上自己一边哭一边给他包扎,棉签蘸着碘伏涂在伤口边缘,手抖得比他还厉害,眼泪滴在他的手腕上,他说一点都不疼。那时候他们住在一间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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