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期,西班牙殖民地的官僚行政体系,已是贪污腐败到了极点。殖民地的一切法令、法律、制度和规定,都是从西班牙殖民统治者的利益出发制定的,目的就是保证西班牙王室的绝对统治和对殖民领地的无止境搜刮。
而政府职位被视为提高社会地位和发财致富的门径,各个地区的大小官职都可以出卖,那么大小官员自然也都贪污成风。
一位曾经视察殖民领地的书记官曾私下里向友人哀叹:所有官员把自己在殖民地的居留任职时期,看做他们一生中永远不会再有的幸福时代。在这期间,假如他们不置下一笔庞大的财产,就会成为大家的笑柄。
敷衍塞责和拖延公事是殖民政府司空见惯的现象,诉讼案件以双方出钱多少作为判决的标准。
有些诉讼案件竟拖延到几十年或几代都不能结案。
无数的税务官们不但因收贿而容许商人竞相走私,自己也同样在从事走私活动。
甚至,就连国王亲自任命的总督本人也不以受贿为耻,反以贪婪为荣。
西班牙王室为了缓和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情绪,也为了欺骗当地人民以及宣扬王室的所谓“公正”,偶尔发布“保护”印第安人和禁止官吏营私舞弊的指令。
但殖民地的官吏们却视为具文废纸,并不遵守。
他们时间常流行这样一句俗语,“我服从,但不实行”。
何况王室这类指令并不真正企图制止殖民地官吏的这些舞弊行为,因为他们在殖民地获得的钱财,大多数都要运回宗主国。事实上,他们的这类贪污和舞弊行为,常得到王室的默许甚至鼓励。
多罗特奥·阿朗戈在短短五年的市政官职位上,便通过各种手段,捞取了大量财富,积累了数千比索的资产。
如今,海盗趁夜来袭,并将他们一干小城官员尽数控制,正感惶惶不安之时,海盗头目却将他唤去,声言要索取四万比索的赎金。
听到这个令人目瞪口呆的数字,他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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