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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袭海州(一)(第5节)

汉军八旗领催回头看了一下逐渐乱起来的海州城,一脸死灰,“四千人?就咱们这城,怕是……怕是守不住啊!大人……”

“守不住,也要守!”何寿山也是满脸绝望,“我大清军律,弃城者,皆斩!所以,咱们唯有死战,我等的妻儿家小方有活命的机会!”

我大清军法严酷,规定“凡守城将吏,弃城而走者,论死,籍其家”。

崇德三年(1638年),辽南镇总兵黄龙率五千精兵突袭盖州,汉军旗参领刘武元因弃守城池,被处斩首,其家产充公,妻儿家小皆被贬为包衣阿哈。

相反,若将士力战而殁者,则恤其家,子袭职,妻孥给田宅。

比如,崇德五年(1640年)松山之战中,被明军火炮击杀的蒙古佐领诺木齐、汉军旗参领刘玉良,二人的长子皆获袭父之职。

而且,阵亡将士家属可继续领取死者半数俸禄,免除赋役。

若子嗣年幼,则由旗内公库供养至成年。

所以,为了后方的妻儿家小,何寿山唯有选择殉节死战,根本不敢弃城而逃。

“铛铛铛……”沉闷的钟声在海州城上空响起,犹如丧钟一样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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