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
他当然想。
他每一夜都想。
他在梦里见过她无数次。
二十三年如一日的那个梦——
302室,镜墙前,她穿着那件白衬衫,鬓边别着那枚暗色发夹。她对着镜子微笑,嘴角上扬的弧度正好是他记忆中最后看见她的那个样子。他站在她身后,想开口叫她,却发不出声音。她转过身,看着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轻轻摇了摇头。
然后他就醒了。
每次都是这样。
每次都是摇头。
每次都是沉默。
每次都是醒。
他已经习惯了。
习惯了在梦里被她拒绝,习惯了在现实中用工作麻痹自己,习惯了用“007”这个编号埋葬“程默”。
可现在。
这个站在他面前的青衫道人。
这个只用一眼就看穿他所有伪装的真仙。
这个掌控着某种他无法理解力量的存在。
问他:
“你想见她吗?”
不是“你想不想”。
是“你,想见她吗”。
那语气里的认真,让程默意识到——
这不是安慰。
不是隐喻。
不是“在心里见”。
是真的见。
活生生的见。
程默的嘴唇剧烈颤抖。
他的喉结滚动了一次。
两次。
三次。
然后他说:
“想。”
那一个字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他说出来的那一刻,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如果不是那无形的力量托着,他可能已经瘫倒在地。
可他没有倒。
因为李牧尘出手了。
那只右手再次抬起。
五指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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