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路。很快就冲到了马哈木前方。
“大汗!我来给您开路!快撤!”
不等马哈木反应,他已经带着亲卫,朝着后方那支明军冲了过去。
“杀!!”
巴尔斯挥舞着弯刀,一马当先。身后的瓦剌骑兵紧紧跟随,朝着那支没有将旗的明军冲去。
对面的李真看到竟然有人主动向他冲了过来。他眯起眼,看着那个冲在最前面的年轻人。
“这是谁的部将?竟然如此勇猛?”
他笑了。
看来把旗子藏起来,果然有用。
他一催马,加快了速度,同时向身后大喊:
“众将听令!随本侯!杀敌!”
“杀!!!”
李真身后的骑兵全都跟打了鸡血一样,紧紧跟在他身后。他们都知道,跟着杏林侯打仗,就是来捡军功的。
现在杏林侯亲自冲在最前面,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
冲到近处的巴尔斯,有些懵了。明军的士气,怎么如此高涨?
主将到底是谁?
他很快就有了答案。因为李真终于举起了他的战刀。那柄刀太长,太特殊了。
“人屠!!”
“是人屠!!”
巴尔斯身边的瓦剌骑兵惊呼起来。
巴尔斯虽然没见过李真,但这把刀,他听说过太多次了。关于这把刀的传说,在草原上流传了十几年。
“他为何没有将旗!!!”
巴尔斯咬牙切齿:“明军!!太阴险了!”
但现在已经容不得他思考。
冲锋的速度已经起来了,根本停不下,也无法调转方向。他只能硬着头皮,同样高举弯刀。
“杀!!”
两股骑兵撞在一起。
一瞬间,血肉横飞。
李真的刀太快太猛。他根本不知道迎面而来的就是马哈木的头号心腹爱将。
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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