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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第二场(第2节)

妙秀不晓得大梁判词怎么写,而且也对中原的法律不甚明了,于是便以安南的律法来评断此案了。

“下邦《洪德法典》有载:妾室若出三品以上文官世家,其子可享嫡子田产之半。”

“庶子斩首百级者,准改宗谱为嫡!”

“可与下邦顺化慈孝寺同例,设七层石塔,专供庶子灵位。既全宗族体面,亦慰亡魂。此制或可为贵国参酌,以缓庶子木主【不得入祠】之痛。”

看到这,何彩娥和骆遇两人都有点棘手。

你说这安南公主是向着嫡母吧,却处处在给庶子找补。

你说这安南公主是向着庶子吧,却一口一个“庶子”,还给庶子得“嫡”设置这么多门槛。

这齐王、晋王都是深宫孺子,上哪去斩首百级?上哪去找三品文官世家的外族?

大梁后宫都是从小民之家挑选的,这真是……

最后两人笑着摇头,此女简直天真,还真把这题当成那富商陈家的家务事了。

答非所问啊。

这时,何彩娥手里的考纸只剩下最后一份。

她翻开最后一页,只见一手娟秀馆阁体书写在考纸上,庐山松烟墨将每个字都规规矩矩“束缚”在格子中,在阳光的照射下,规整又明亮,一看就让何彩娥对书写之人心升好感。

可随即,等她看向陆慕贞的判词后,神情却渐渐冷了下来。

只见陆慕贞写道:

一核案情:

陈门故商陈公,先聘张氏,执六礼,载婚书,聘为嫡室。后因张氏艰嗣,复纳王氏为侧,未行娶妻之仪,然育一子,奉舅姑十二年。今陈公殁,两房争主母位,讼于公堂。

二察律例:

依《大梁律·户令》:「妻在更娶妻者,杖九十,离异。」陈公虽宠王氏,然张氏既存,则王氏终身当以妾论。观王氏所持「侍亲育子」之功,按太祖朝《嫡庶恩赏例》,可赐帛五匹、田二十亩以旌其劳,然不可僭越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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