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皱了皱鼻子(如果狗有眉毛,此刻一定是紧锁的),仿佛在说:“这红烧肉糖色炒老了,而且用了劣质酱油。”
接着,它伸出爪子,把里面的肥肉精准地剔除,只留下了瘦肉,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始进食。
每一口都咀嚼三十下,不吧唧嘴,不护食,甚至吃完后还用旁边的废纸擦了擦嘴。
“……”
林默站在巷口,看得目瞪口呆。
这特么是狗?这简直就是披着狗皮的米其林三星美食品鉴家!
似乎是察觉到了林默的视线,那条狗猛地停下动作,转过头来。
一人一狗,隔着五米的距离,在深夜的寒风中对视。
林默发誓,他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充满“智慧”和“鄙视”的眼神。
那双狗眼,深邃、冷静、理智,带着一种看透世俗的淡漠。它看着林默,就像是在看一个智商欠费的灵长类动物。
紧接着,那条狗做了一个让林默头皮发麻的动作。
它下意识地抬起右前爪,往自己的鼻梁位置推了一下。
虽然那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但这个动作……这个推眼镜的动作……
轰!
林默的脑海里,瞬间闪过一道惊雷。
记忆的闸门被粗暴地撞开。
那个在九天学府的宿舍里,永远坐在角落里看书的男人。
那个神州万域联盟特勤局最年轻的局长。
那个算无遗策、腹黑毒舌、智商高到让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是草履虫的家伙。
牧歌。
林默的大学室友,也是他曾经最得力的军师。
哪怕是在面对巫术联盟围攻的时候,牧歌也是这副死样子
林默死死盯着那条狗。
那条狗也死死盯着林默。
几秒钟后,狗叹了口气。
是的,它叹气了!
那种“这届人类真难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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