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再被推出帐篷,天已经黑透了。
篝火熊熊,照得人脸通红。
青稞酒一碗一碗地端上来,烤羊腿一片一片地割下来。
“喝!”
“干了!”
陈元被按在火堆边,左边一个碗,右边一个碗,刚干完一碗,又满上一碗。
青稞酒入口绵,后劲大,二十碗下肚,陈元的头就开始晕了。
就在这时,人群里忽然响起一声炸雷似的吼声。
“我不服!!!”
喧闹的篝火晚会,瞬间安静了一半。
人群分开,一个铁塔似的汉子大步走了出来。
这汉子足有一米九几,膀大腰圆,胸口的肌肉把藏袍撑得鼓鼓囊囊,一脸横肉,脖子上挂着一串狼牙。
他径直走到陈元面前,居高临下,指着自己胸口。
“我,顿珠!”他声如洪钟,唾沫星子乱飞:“我们族的第一勇士!我追了卓玛三年!三年!凭什么你捡便宜?!”
陈元坐在那儿,酒劲上头,眯着眼看他:“那你想咋地?”
“摔跤!”顿珠一跺脚:“按草原的规矩!谁赢了,谁娶卓玛!”
陈元眼珠一转,忽然凑过去,压低声音,满怀希望地问:“兄弟,问一句,是不是我输了,就不用娶她了?”
篝火边瞬间安静了。
卓玛的脸唰一下白了,眼圈一红,咬着嘴唇说:“对!你要输了,我就做他的女人……只能做小妾,他已经有五个妻子了。”
顿珠得意地咧开大嘴。
陈元看着卓玛那双泛红的眼睛,心里叹了口气。
五个妻子的壮汉,和一朵鲜花似的姑娘。
妈的,他陈元这辈子,最见不得女人受委屈啊!
“来吧。”陈元站起身,脱了外袍,活动着手腕,骨节咔咔作响:“老子让你一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