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一次,再分一次。
这在2013年的网文行业,几乎是闻所未闻的。
整个行业的版权交易,说好听叫“商业合作”,说难听点就两个字:收割。
平台握着作者的签约合同,全版权锁死。
改编权卖给谁、卖了多少钱、什么时候卖,作者连知情权都没有。
有些平台更绝,直接在格式合同的犄角旮旯里塞一条小字:
“甲方有权将作品改编权无偿授予关联公司使用。”
翻译成人话:
你写的书,我白拿去拍。
不跟你商量,也不给你钱。
这不是段子。
这是行业常态。
看看头部作品都是什么境遇。
天蚕土豆的《斗破苍穹》,在线追读人数千万级,年度总冠军,网文圈毫无争议的顶流。
全部影视改编权打包出去,圈内传的数字是一百来万。
一百来万。
一本千万读者的现象级小说,全部影视改编权加在一起,还没有鹏城南山一间小单间贵。
忘语的《凡人修仙传》更夸张。
同为起点头部作品,常年占据月票榜前列。
动漫改编的授权价,据说连六位数都没到。
不是作者不想要更多。
是整个市场还没建立起对网文IP的估值体系。
资本看不上网络小说,制作方的态度摆得很明白:
我愿意拍你的书,给你曝光度就该烧高香了,还想分钱?
在这套规则下,作者就是产业链最底层的原料供应商。
你负责输出故事,别人负责加工变现,利润分配的饭桌上压根没有你的座位。
西红柿小说搞的“按次授权加持续分成”,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商业发明。
它就做了一件很朴素的事。
让写故事的人,在自己故事的命运里拥有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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