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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1章 函证与绳子(第3节)

梅场。

“浦上先生的意思是什么。”梅场问。

“不碰极乐馆本身。”安井说,“那是西武的事,我们做我们的。”

他从公文包里取出一叠打印好的文件,放在桌上。

文件用的是统一的格式排版,落款处印着“贵社法务部·风险确认函”的字样。

梅场翻开第一页。

内容很短,正文不超过三百字。

“近期获悉,贵社海外结算预审机构所属集团涉及大型设施项目成本模型复核事项。鉴于此,特函请贵社就以下事项予以确认——”

后面列了四个问题。

交叉违约、信用支持、资料保全、授权范围。

每一个问题都很普通。放在银行对银行的日常函件里,连法务助理都不会多看两眼。

可“预审机构所属集团”指的是西园寺,“大型设施项目”指的是极乐馆。

整封函的意思,只要法务部的人把那两个空填上,就清楚楚了。

梅场把四份函件翻完。

“发给谁。”

“住友金属、住友化学、住友电工、住友轻金属。”安井站起来,“走外部风控咨询的名义,发函单位用大阪本店法规遵守室。”

梅场合上文件。

“芳夫那边如果问起来……”

“他不会问的。”安井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上停了一下。“这些函发出去,各公司法务部有义务进行内部确认。”

“谁要是跳过确认直接放行——事后出了问题,责任在法务部,不在银行。”

他看了梅场一眼。

“浦上先生说的:不用把肉抢回来。只要让筷子夹不动就行。”

……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四日,大阪,西园寺商事办公室。

永田注意到异常的时间,比信件到达早了半天。

下午两点,住友化学法务部打了一通电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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