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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章 渠道共享(第1节)

意向书的墨迹未干,空气中依然弥漫着谈判桌上博弈的硝烟味,但“合作”的车轮,已经在双方各怀心思的推动下,缓缓启动。对“愈灵”而言,签订意向书只是拿到了入场券,真正的考验在于能否从这次脆弱的联姻中,汲取到足以让自己成长的养分,而不被“百草堂”这棵大树的阴影彻底吞噬。其中,最关键、也最敏感的一环,便是协议中那语焉不详却又充满诱惑力的——“渠道共享”。

按照意向书约定,“百草堂”将向“愈灵”开放其部分高端销售渠道资源,用于联合推广“百草堂·珍品”系列(使用“愈灵”供应的药材),同时“愈灵”自身的品牌和产品,也能获得一定的展示和推广机会。具体如何“共享”,尺度如何把握,则留待后续的“联合工作小组”协商确定。这模糊的地带,既是机会,也是雷区。

“百草堂”的效率极高。意向书签署后不到一周,一个由市场部、销售部和供应链部门人员组成的五人“合作对接小组”便进驻了“愈灵”所在的写字楼——当然,不是在B107那间略显拥挤的办公室,而是在同楼层临时租用的一间小会议室。组长是市场部一位姓郑的副总监,四十岁左右,精明干练,脸上总挂着职业化的微笑,但眼神深处却带着“百草堂”员工特有的、若有若无的优越感和审视。

第一次联合工作会议,气氛就有些微妙。郑组长主导会议,语调平稳流畅,PPT做得精美专业,详细介绍了“百草堂”高端线“珍品”系列目前的渠道分布、客户画像、推广策略和销售数据。这些信息对“愈灵”来说,无疑是宝贵的行业洞察,刘浩听得格外认真,笔记本上记得密密麻麻。

然而,当话题转向具体的“共享”方案时,分歧立刻显现。

“根据协议精神,以及为了确保联合产品‘百草堂·珍品(愈灵特供)’的品牌调性和市场一致性,”郑组长滑动着PPT,语气自然却不容置疑,“我们建议,由‘百草堂’市场部统一制定整体的推广方案和宣传物料。‘愈灵’方面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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