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才说的那句——献给一段,埋葬在风雪里的过往。
原来,她从来都没有忘记。
原来,那道疤痕,不仅刻在他的掌心,也刻在她的心底。
舞台上,温寻雪已经发表完获奖感言,转身准备下台。
就在她转身的那一刻,她的目光,终于和沈砚辞的目光,撞在了一起。
四目相对。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温寻雪的脚步,微微一顿。
她的眼底,闪过一丝极淡的波澜,快得让人抓不住。随即,她便移开了目光,像是看到了一个陌生人一样,神色平静地,走下了舞台。
沈砚辞看着她的背影,心脏像是被狠狠撕开了一道口子,鲜血淋漓。
他知道。
这五年的时光,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在守着回忆。
这场重逢,不是结束。
而是,爱恨纠缠的,开始。
窗外,不知何时,又飘起了细碎的雪花。
雪落掌纹,是未尽的缘分。
也是,五年烬燃的,爱恨纠缠。北城的冬日常年被铅灰色的云层笼罩,寒风卷着细碎的雪沫子,打在市一院的玻璃幕墙上,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谁在耳边低低地呜咽。
这是温寻雪来到北城的第三个月,也是她答应陆知珩做他女朋友的第三天。自从珠宝展后他她根本没有时间去多想那个男人,那个就沈砚辞的男人!
她裹紧了身上那件驼色的羊绒大衣——是陆知珩前几天送的,料子柔软暖和,衬得她那张素来苍白的脸多了几分血色,却掩不住眉宇间沉淀了五年的疏离与冷硬。她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桶里是她凌晨五点起来熬的骨髓补汤,要送去给住院的弟弟温星宇。桶身被她攥得发烫,指节却泛着冷白的光。
陆知珩跟在她身侧,身姿挺拔,穿着一件浅灰色的手工西装,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浑身上下透着温润儒雅的气质,可那双看向温寻雪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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