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酒庄,从法国人那里‘征用’了不少好酒……你知道的,一旦喝多了……”
宪兵露出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笑容。
在后方,军官酗酒是常态,尤其是这些没有作战压力的后勤军官。
“好吧,让他睡吧。”宪兵合上行车日志,准备递还给让娜,“但我得看看后面那几辆车……”
就在这时,变故陡生。
“汪!汪汪汪!”
那只原本被踹下去的黑背狼犬突然再次扑了上来,对着副驾驶的车窗疯狂咆哮,甚至试图用牙齿去咬门把手。
狗鼻子闻到了不该闻到的味道。
不是酒味,而是血腥味。
亚瑟皮大衣下的伤口虽然包扎了,而且洒了酒掩盖,但那种新鲜的、带着炎症气息的人血味道,对于受过专门训练的猎犬来说,简直就像是黑夜里的探照灯一样明显。
“Max! Sitz!(坐下!)”
宪兵试图拉住狗绳,但那条狗已经疯了。
宪兵的脸色瞬间变了。
作为老手,他太清楚这种反应意味着什么——车里有伤员,或者有尸体。
而一个后勤连的连长,为什么会带着血腥味?
“等等。”
宪兵重新举起手电筒,另一只手解开了枪套的扣子,甚至后退了一步,向后面的机枪手打了个手势。
气氛瞬间紧绷到了极点。
后面车辆上的麦克塔维什已经悄悄把汤姆逊冲锋枪的枪口顶在了挡风玻璃上,手指扣在扳机上。
“长官?请您抬起头来。”宪兵的声音冷了下来。
没有反应。
“长官!请出示您的证件!这只狗闻到了血味!如果您再不配合,我有权开枪!”
让娜的手摸向了座位底下的鲁格手枪。她知道,露馅了。
就在宪兵的手触碰到车门把手的一瞬间。
啪!
一只戴着黑色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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