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模糊的侧脸轮廓和一头在灯光下泛着金色的长发。
歌手保持着几乎不变的姿势,沉浸在旋律里。
按照这里的规矩,驻唱歌手一唱就是一个小时,中间休息一小时,再换下一班。
曾裴慈小声说:
“唱得....好用力哦。”
并不是不好听,她指的是那种因为机能太强,几乎满溢出来的感觉。
林墨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半小时内,《记得》、《新不了情》、《大海》......六首歌唱完。
台下响起零星的掌声。
金色长发歌手鞠躬下台,到旁边的休息区喝水。
林墨喝光了杯子里的柠檬水,突然站起身。
“走。”
“啊?去哪?”曾裴慈一愣。
林墨没解释,直接拉着她的手往舞台休息区方向走去。
曾裴慈还以为林墨是心血来潮想上台唱一首,眼睛瞪得圆圆的:
“阿墨,你干嘛啦?我们没报名啊!”
林墨没理会她的惊呼,拉着她的手绕到了舞台侧门狭窄的通道。
这里堆着一些音响设备和杂物,光线更暗。
然后,他们看到了那个刚刚下台的歌手。
他正弯着腰揉捏着自己的小腿,龇牙咧嘴。
那头金色的长发在昏暗光线下像狮子的鬃毛。
听到脚步声,他警觉地抬起头。
林墨看着这张脸,脑中闪过几个名字。
向左?钟楚西?杨宗伟?
都不是。
是未来的“雨神”,萧敬滕。
此刻,只是个唱到脚麻的驻唱青年。
林墨走到他面前停下。
萧敬滕疑惑地看着这个陌生的,长得过分好看的男生,以及他身后那个满脸好奇的漂亮女孩。
然后他便听到那个男生开口:
“脚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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