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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潜规则(第4节)

。操作一下,把它算到GG营收里,倒时候作为提成,这钱……至少手续是正常的。」

「嘶~」

李木瞬间倒吸了一口凉气:

「也就是说……这里面的可操作性太大了?它不仅仅只是GG条例……况且,换个角度说,潜规则之所以是潜规则,就是因为它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可现在这条例等於把潜规则摆到了明面上!要是集团查下来,这东西是站不住脚的!对不对?而且……因为可操作性高,虽然可以增加大家的收入,但如果有些人有需要……它随时能变成一笔灰色收入?」

「嗯,全对。」

见不需要自己提醒,小李就能想透,别言也就不多费口舌了。

喝了口茶水清口後,指着这份文件:

「这就是我觉得不对劲的主要原因。你要说……作为新领导,新官上任三把火,你想提高大家收入,说是收买人心也好,说是再创辉煌也罢。你当然可以运用这条潜规则,鼓励大家创收。但你这麽明目张胆,把潜规则给端上来……就不对了。原则上没有不允许,那是因为没触碰到原则。真要是撞上了,到底是原则当没看到,还是说粉身碎骨……谁敢保证?」

「那其他报社媒体有这麽干的麽?」

「当然有,要麽说这是行业潜规则呢?但小李你要明白一件事,报社单位,亦有高低。比如咱们集团,是属於省级单位。从权限潜规则上而言,省内大事,咱们都可以报导。

但,假如咱们只是一个市级报纸呢?那麽你最多也就报导一下区内的新闻。你连同级别的事情都不可能去妄下论断。区内的自办报体就更不用说了,那就是公益性质的媒体,它是有区别的。

体量越大,你办事要越规矩。所以,这些对咱们都是潜规则。可如果你去市里面的媒体报社,甚至是民营报社来看,他们就不会有这些事情,人家把返点之类的都弄得很明白。所以,这只是针对公办的潜规则。」

李木点头,表示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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