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李木的问题,隋宽答非所问:
“你说……我把这广告给斌哥,合适麽?”
“唔……”
李木有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就知道了他的决定。
但没多说什麽,而是思考片刻後,摇头:
“礼太重,不见得能用到正地方。况且,除非你有本事把糖衣吃掉,炮弹打回去。否则……恩大没准就成仇了。”
“那你觉得这事情咋处理?”
“很简单啊,广告这种事情,都是广告部去谈。跟我有个屁关系?并且这事情操作性其实挺强的,比如说,你想和主任打好关系,那你就把这广告介绍给他。如果你认识其他领导,当个人情也可以。这样你肯定也能有好处……但我觉得,最稳妥的事情就是丢给广告部,而不是某个人。或者说,你就当什麽都不知道……既然决定不碰,那就离的越远越好。这是我的意见。”
“……”
隋宽狠狠嘬了一口烟:
“妈的,三四十万啊!!!”
李木没吭声。
双手插兜打了个哈欠。
说穿了,在他心里,这三四十万屁都不是,因为他有钱。
但……如果直接说出来,那就是纯粹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所以他没和隋宽说什麽“想开点”之类的屁话。
但这件事一开始的出发点,他觉得自己没错。
连别哥都对这个条例敬而远之,李木掂量着自己这艘破船,把他骨头拆了,又能有几斤钉子?
是,真出了事,有领导顶着。
我们这些员工也只是按照下发来的,带着广告部公章的单位正式文件在执行罢了。
总怪不到我们头上吧?
但是呢……换个角度想想,如果真出了事,集团忽然发现,这一团乱糟糟的浑水中,到底还有那麽几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不也是一种另类的展示自己的机会?
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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