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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笔杆子(第2节)

“……”\

作为记者,同行、同行业单位之间的转载消息,属於互通有无的一环,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通常情况下,记者想转载消息,在正规手续的规定下,要书面发出请求到该单位,接着由单位通知撰稿人,得到撰稿人同意後,商量费用,最後达成协议。\

注意,这是书面规定。\

它规定得很正规化,诸如“您好,我是南都报文体部记者XX,想要转载贵报关於XX报道,可以麽”的标准话术,再到手续是一整套的。\

人家同意後,你才能打书面申请,发过去,确认,最後登报。\

很麻烦。\

但实际上呢?\

比如李木想要转载一篇新闻,其实不用那麽麻烦。\

他看到了新闻,想要转载,那麽就直接把这篇新闻送到部门主任那,对周龙说:\

“主任,看到了XX报一篇新闻,我想要转载,这是内容,您看下。”\

周龙看完,觉得没问题後,就会对李木说:\

“嗯,可以,去跟编辑确认版面吧。”\

报纸的版面,其实就是转载价格。\

如果是一般的非头条内容,那麽通常情况下,一篇报道,在同行转载期间,价值也就是百元左右。甚至有的小新闻不过几十块,记者同行们有些人都会不要钱,就相当於落个人情了,以後拿来用。\

唯一的要求,就是开头必须点明:“由《XX报》转载”,证明这篇稿子是转载来的。同时也要在标题,或者尾部注明“原作者XX,转载XX”,证明这是人家的文章,你只是转载。\

而如果是那种头版头条的文章,价格就会贵一些,就比如《四小花旦》的文章,被放到了娱乐头版後,别的报社要转载,给的价格就高一些,通常在一千元左右。但同样的,手续会相对正规一些。\

百来块的新闻,还不至於那麽繁琐。\

大家的效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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