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从自己办公桌抽屉里拿出来了一份授权文件:
「王老师,您看下合同,如果觉得没问题的话,签名就可以啦。」
「好的。」
王斌应了一声,但却把合同交给了「朋友」吴立伟。
李木估摸着这位应该是个律师之类的。
但他也不在意,反倒觉得对方这种谨慎是理所应当。
但这份合同肯定没问题的,里面的条款无非就是千字150的稿费,以及独家连载,未经新京报同意不得转载而已。
没有任何花活。
「李记,小牧让我麻烦您给问问,出版社的事情怎麽样了。」
「嗯,我知道,之前我和他已经沟通过了。先在我们报纸连载,看看反响。如果大家都觉得反响很不错的话,那麽,我会给这本书拿到南方出版社那边。到时候具体的版税之类的,你们再谈。」
听到这话,王斌的心里算是有底了。
接着就把目光放到了吴立伟身上。
吴立伟大概花了几分钟,把这只有一页纸的合同看完後,只是问了一句:
「稿费税谁交。」
见李木指着王斌後,便点点头:
「好的,可以了。」
他说完,王斌便拿出了笔,在两份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从这一刻开始,《案内人》这本书的初次连载权,就归《新京报》了。
王斌从兜里掏出了一个U盘。
「李记,这里面就是《案内人》的全部稿件电子版,您过目。」
「哈,没事的,我这里也有,上次小牧哥发我的还在。那没什麽问题的话,咱们到时候等着看报就好。这是稿费单据,你们一会儿去财务那边做结算就可以啦。」
李木拿出了18万字的稿费单据。
拿着这单子,来人去财务那边留个卡号,三天内就会稿费给转过去。
於是皆大欢喜。
在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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