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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趁着朝堂争斗索要好处】(第1节)

王安石担任副宰相之初,就鼓励地方官员上疏,请他们讨论施政弊端丶进献变法之良策。

在这个讨论过程中,王安石趁机提拔有才干者。

「青苗法」先是闭门商讨,接着小范围公开讨论,继而又进行更大范围讨论。

在小范围公开讨论时就炸锅了,许多态度模糊的中间派,开始立场鲜明的反对青苗法。一些跟王安石私交不错的中间派丶变法派,苦苦劝谏王安石放弃或修改此法。

由於舆论汹涌,反对者实在太多,皇帝下诏向官员解释新法。

皇帝诏书的解释内容为:「朝廷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为了推动变法————青苗法的初衷,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用常平仓钱粮低息借贷给农户,避免他们被地主豪强的高利贷盘剥。同时还能平抑物价,朝廷不是为了藉此牟利。」

诏书又说:「既然群臣还有疑虑,那就暂时不颁行全国。可在京东丶淮南丶河北试点。农户自愿结保,并不强行摊派。借钱之後,随夏秋两税一起归还。若粮价太贵,归还时可以折钱。利息非常低(其实快要达到法定利率上限了)。」

这封诏书,可以理解为公示及解释文件,并非直接下令颁布新法。

而且王安石也听从了部分意见,譬如不搞强行摊派丶先进行地方试点。只不过试点的范围有点大。

一直在给王安石擦屁股,担任河北路安抚使丶负责赈灾重建的韩琦,上疏表示青苗法细则与初衷完全背离。

韩琦提出自己的质疑:「说是不会强制摊派,地方官迫於压力必然搞摊派。」

「允许富户借贷,等於变相放官方高利贷。因为新法要求富户做甲头,替穷人担保,实际变相强迫富人借钱。」

「贫苦农户本来就一身旧债,如果遇到灾年难以偿还新债,穷人将被官府刑罚追逼丶

富户保人则需要代赔。无论穷富皆受新法之害,官府借出的本钱也可能收不回来。」

「朝廷已经有平抑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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