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命百岁。
那个爱吃爱玩的小师弟,看起来没心没肺,但他的内心一直都很强大。
久而久之,那些人……
都变成了我的朋友……
好吧,我承认,我并不是什么冷漠无情的性格,我也期待着被人选择。
我只是一个别扭的小孩,
养我长大的婆婆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是一个粉色布娃娃,所以我很喜欢粉色,就连本命灵剑都是粉色的。
因为我的傲娇,那些粉色都被隐藏在我的芥子袋里,是我与外隔绝的真实小世界。
而不知何时起……
那个小姑娘似是无意地闯入我的世界,
她抱着软乎乎的粉色布娃娃,眼睛比娃娃还要好看,亮晶晶的表达喜悦,道:“三师兄,我饿啦~”
儿时婆婆教会了我很多谋生手段,其中就有做饭这一项。
庆幸的是我会做饭。
更庆幸的是……
我做的饭菜有人喜欢。
五宗大比时,我从凌霄宗大魔头转变为全民偶像,
一群来自云天宗的少年,围在我的面前,一个个眼睛亮晶晶的,面露期待,满眼崇拜。
“……”
小小的老子大为震撼。
那时的我,表面看起来傲娇冷漠,实则内心慌得要命,
这一路的修炼,我没少给凌霄宗惹麻烦,就近的几个宗门的亲传弟子,几乎被我揍了个遍。
这样的我……
真的配做别人的偶像吗?
……
茫然无措之际,我意外地听到了宋鹤眠的一句话。
他说:“喜欢上夜烬很正常呀!”
他说:“因为夜烬值得。”
只是简简单单的两句话,有些矫情,有些神叨。
但不知为何……
一颗浮浮沉沉的心,随着这句话缓缓落下,仿佛有了归宿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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