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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王室和政客的不同立场(第1节)

巴麦尊、斯当东等不列颠政客们,可不希望不列颠王室与大汉联姻。

不列颠政客的共识是继续限制不列颠国王的权力。

在不列颠王国的内部,不列颠国王的权力,已经被法律、议会、党派、传统等各种工具锁得越来越紧了。

权利法案规定,不列颠的陆军属于议会而非国王,所以国王无法指挥陆军,自然也就不能直接废除议会了。

通过联姻以引入外部力量,几乎成了唯一能提高王室权力的手段。

乔治三世,也就是维多利亚的祖父,现在的国王威廉四世的父亲,可以算是不列颠最后一个有较高实权的国王。

乔治三世有十三个活到成年的子女,但年轻的时候全都不找正常王室结婚,全都跟身份不够高的情妇、情夫鬼混。

以至于乔治三世专门拟定了法律,规定王室成员没有经过国王允许的所有婚姻都是非法的,所生育的子女也都没有任何继承权。

乔治三世最终也只有三个合法的孙辈,一个难产而死的长孙女夏洛特,一个未来的不列颠女王维多利亚,一个未来的汉诺威国王格奥尔格。

乔治三世去世之后,不列颠国王的权力明显下降了一大截。

此后国王开始受制于最强势的首相,有些首相有时候会用“共和”威胁国王。

维多利亚继位,将导致不列颠与汉诺威共君联邦拆分,显然能够进一步降低不列颠国王的实际影响力。

不列颠政客不希望这种情况出现任何反复,当然不会允许维多利亚再嫁给一个有较高实际权力的国王。

那样她就能依靠丈夫的力量甚至是军队,压制不列颠议会和政客们的权力,至少能够获得更强的话语权。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维多利亚的丈夫就算是个小国的普通王室成员,也必须声明放弃原有的继承权。

他只能单纯以不列颠女王的丈夫的身份存在。

与此同时,不列颠王室希望联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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