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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抛弃她(第3节)

那是常廷第一次来朱校长的家所在的小区,到了才发现是本市的一处高档小区。

当时常廷开着警车刚到小区门口,就看到树上拉着一道黑白横幅,写的是:“无良画家朱藏墨草间人命,还我闺女”。“菅”还写错了。

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正与一名女人叫骂撕扯。

常廷停下警车喝止他们,伸臂将双方分开:“干什么呢?不准打架!”

男人看到警服,收敛了许多。他身边的女人烫着鸡窝头,一把拉住常廷的胳膊,指着对面的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带着外地的口音:

“警察同志,恁评评理,我闺女在她家开的培训班丢了,恁说他们该不该负责?”

中年男人喝斥她:“是美术培训基地,不叫培训班,没见识的东西!”

鸡窝头女人啐了一口:“呸,你个没用的东西,就知道跟我面前狂!”

中年男人扬手要打,被常廷上前拦住。

“干什么干什么?都别吵!”常廷扬高声音。

制止了两人,他看向对面女人。四十多岁,身材偏瘦,穿一件深绿色暗花旗袍,头发挽成发髻,看着气质不俗。只是在方才的撕扯中被扯乱了头发,脸色很不好。

常廷问她:“你是朱校长的……”

女人气得声音有点哆嗦:“我是他的夫人,我叫付苇茹。”

原来是朱藏墨的妻子。常廷略一询问,得知这对找上门的中年男女,正是邱月的父亲邱长富,母亲孙萝花。

常廷有些诧异。邱月失踪已有好几天,警方早已通知她的家人。人口信息显示,邱月父母已经离婚,抚养权归父亲。两人都居住在临省某市,也就是邱月的家乡。

她曾有个大她四岁的哥哥,名叫邱松,信息表明,邱松于多年前已过世。直系亲人只有父母。

然而其父母赶到齐安市,没在第一时间到局里了解情况,而是先来到朱藏墨家这边闹。

常廷问他们来了为什么不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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