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雨的画外音:“这首《父亲》是这位叫林浩的小伙子的原创歌曲,歌曲唱出了全天下......”
可惜停留时间并不长,镜头就转向了那位垂泪的父亲身上。
因为环境的原因,那首《父亲》的收音效果一般。
林浩撇了撇嘴,现在这个世界的信息传播还不够迅速,这要是在他生前,什么微博、抖音、B站......只要有人上传,就会有无数人围观。
不过,想一想这样也好,安安静静享受四年的大学生活,再谈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挺好!
转念又想到刚才主持人说到了“原创”歌曲几个字,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唱过三首歌了,可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还没注册呢!
很遗憾,这个世界与上一世无比相似,还是那个抄袭、盗版和翻唱歌曲横扫市场的年代。
毕竟上一世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他对著作权有着很深的了解。
外行人都以为必须注册后才拥有著作权,其实这是被误导了。
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后就产生了,它是天然属性,是创作人在创作作品后自然拥有的权利。
而所谓的“注册”,只是给作品买了个保险,就像我们个人买商业保险一样,买不买,你都活着!
如果没注册遇到了纠纷,这事很容易解决。
只要原创人拿出有日期的原稿、录音、录像、发表过的文章,又或者请公开演唱时的观众做证人等等,都是有效的呈堂证供。
没有哪个歌手会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去抢注别人的歌曲,毕竟原创公开演唱在先,而剽窃注册在后,从时间线上来说,只要有一点儿证据,对方都必输无疑!
歌曲官司不少,但都是歌手与签约公司之间关于歌曲权利归属的纠纷,极少有歌曲被剽窃注册的官司。
上一世,一直到2006年国家才出重拳治理盗版问题,全国很多KTV都在大量下架没有授权的原创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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