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的录了几百首,剔除大量重复和音质不好的,再用专业设备尽量调整,这些工作就干了一两个月。
整个三月份李朗都过得十分充实,连四姐的葬礼他都没去,因为他在四处找地方刻碟,还要找小印刷厂印制CD盒的封面。
等这些活都干完了,碟子成品出来以后,才发现成本有些高,一本碟子的成本都接近10块钱了,于是他定了个进货价60元,就开始雇了一些社会上的小地痞帮自己跑。
那时候四姐和何老大已经死一个月了,他也就不怕了。
他嘱咐那些人,一定要和那些音像店老板编故事,就说林浩与渡口酒吧老板何四姐有一腿,就说林浩是四姐包养的小白脸,故事越香艳越好。
他想过这玩意能赚点钱,不然不就白折腾这么久了嘛,但万万没想到会这么赚钱!
一本碟子的利润四五倍,而且没多久就开始卖的火爆起来,省城大大小小上百个小音像店每天都在卖,有的店一天能卖出去四五本,少的也能两三天卖出去一本。
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扣除给那些小地痞的跑腿费,他竟然净剩了十万块钱,在这个年代,对于他来说,这绝对是一笔大生意了。
昨天,一个小混混送货回来,说江北艺术学院附近的一家音像店老板给了他一个电话,然后又把林浩的话重复了一遍。
一开始李朗还在心里得意,小样滴,害我挨了好多下酒瓶子,这回哥哥我就要利用你发大财,看你怎么办?
昨晚睡不着觉他就开始瞎琢磨起来,就这一本碟子能卖多久?不能干一锤子买卖吧?折腾许久以后,他终于想明白了,要想持续的赚大钱,就得找林浩合作,这就叫共赢!
他为自己的才华而沾沾自喜,爬起来穿着裤衩子站在窗台前插着腰抽了根烟;兴奋劲一过,转念他又陷入了深深后悔中,自己如果不和林浩起冲突多好,为了一个比自己年纪还大的女人,值吗?
自己也真是猪油蒙了心,竟然还让人去把林浩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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