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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法规在手破刁难,有仇必报显(第2节)

能违规。

他快步跑出来,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客气。

“钱同志,您好!”

“我们分店装修的临时用电都是按规定去电力局备案过的。”

“手续齐全。”

“有备案表和电工合格证明!”

“怎么会违规呢?”

“备案了也没用!”

钱金宝背着手,绕着店面慢悠悠走了一圈。

肥硕的手指在墙角的临时电箱上敲了敲,发出“咚咚”的闷响。

“你这电箱接线不规范,线路裸露,还超负荷用电。”

“按樟城电力管理规定,罚款五百块,限你今天下午三点前交清。”

“不然就断电整改,什么时候整改合格,什么时候才能恢复供电。”

五百块?

林楼眉头一皱。

他清楚记得,1992年的《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里,临时施工用电即便有小瑕疵。

最高罚款也才五十块,钱金宝这明显是狮子大开口。

借着职权故意刁难,而且根本没有所谓的“线路裸露”“超负荷用电”。

这都是借口。

他下意识开启黄金瞳,扫向钱金宝的中山装口袋。

淡蓝色光屏瞬间弹出:

【黄金瞳检测:违规收费记录表——王记杂货铺 300元(借口线路老化)、李婶裁缝店 200元(借口超负荷)、张记水果店 400元(借口私拉电线)】

【备注:顾副局长授意,重点关照林记分店,阻挠开业】

顾副局长!

果然是他在背后指使!

林楼心里冷笑,面上却依旧平静。

“钱同志,五百块的罚款是不是太高了?”

“我记得《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临时用电违规操作,最高罚款不超过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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