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门槛极高,能真正掌握的人极少,就算是布斯巴顿,毕业生里能做出像样链金道具的也没几个。
而尼可·勒梅——
雷古勒斯看向对面那个白发老头。
出生於1330年代,中世纪晚期到文艺复兴早期那拨人。
连魔法史教材都把他放在中世纪後期到近代早期的魔法人物那个段落里介绍。
点石成金,长生不老药,这两样东西,随便拿出一样都够载入史册。
他把两样都做到了,就凭这一块魔法石,他摘得链金术的桂冠,成为有历史记载的最伟大的链金术师。
没有之一。
雷古勒斯想着这些,脑子里突然冒出另一个念头。
关於他自己,关於裂解咒。
裂解咒是让秩序回归混沌,让整体失效,让存在本身瓦解。
用他脑子里那个词来说,就是熵增,让混乱度增加,让秩序崩塌。
链金术正好反过来。
点石成金是把铅这种普通金属,变成金子那种更有序的结构。
长生不老药是把衰老的身体,维持在一个稳定的状态。
它能让石头自己动起来,赋予死物以活性,让物品记住曾经的主人,在需要时自动响应呼唤。
这些都是让混沌凝聚成秩序,是熵减。
如果裂解咒代表毁灭,那链金术代表的就是创造。
熵增与熵减,毁灭与创造,两个方向,像一个硬币的两面。
但有一个问题。
让东西乱掉,世界自己就会做,而且它一直在做,万物都在往熵增的方向走,这是自然规律。
而让东西变得有序,让混沌变成秩序,那是逆着世界走,那得和世界对着干才能做到。
从这个角度看,链金术确实比裂解咒高明。
雷古勒斯承认这一点。
他不盲目自大,知道自己的裂解咒立意再高,也只是顺着世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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