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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又一次钻国家空子(第3节)

最后余父还是没舍得小儿子流落他乡,答应用电报汇一百块过来。

这個年代个人银行几乎没多少普通人用,都是走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分两种,一种是邮寄汇款单,收款人拿着身份证明到邮局取现。

不过这种通常周期比较长,三到七天不等,偏远地区时间更长。

而电报汇兑时间就比较短,通过电报传递汇款信息,一到两天就能收到,但需要额外支付一笔电报费。

很多报社和杂志社寄稿费,通常会采用这种方式。

解决了回去的路费,余华心里一块大石头总算是放下了。

这时,他才有心思闲逛这栋大院。

........

随着高考成绩即将出炉,陈凌与解放中学的羁绊也要就此画上句号。

首先第一个就是工资,到7月份就此停发。

本该在六月份就要停的,只是马校长利用规则漏洞,硬生生拖到现在。

用马校长的话来说,万一没考上呢,不得回来教书。

不但工资,还有房子。

陈凌现在住的房子属于单位福利,按照国家规定,连续工龄未满五年以上国家职工考入高校后不可享受特殊待遇。

也就是说,等他的录取通知书下来的那一刻,原则上来说就得搬走。

马校长给出两个选择方案,第一,以“支持国家培养人才”导致家庭困难为由,申请临时补助和住房帮助。

排除掉陈凌作家的收入,这一点倒也符合申请标准。

毕竟林秀梅同志当初确实是因伤提前退休,小妹陈晴也确实还未满十岁。

第二个方案,就是寻求街道办事处或者民政局帮助,在附近租一套房子。

两个方案各有各的好处,前者只要教育局和学校没有提出异议,理论上讲,这個“临时”可以延续到陈凌大学毕业。

而且马校长也希望陈凌一家继续住在学校或者学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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