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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 给大佬“霸者之证”加更(第2节)

远的不说,就说前两年,邻居田国锋家在后园子里养了几只羊,一夜之间就被山上下来的一群狼给盯上了。

那晚,他老爹半夜闹肚子,去后园子的茅房。

正好撞见。几双绿油油的眼睛在黑暗里闪着光,正悄无声息地拖拽着肥羊。

他老爹也是个愣头青,当时血就往头上涌,抄起旁边一根碗口粗的棒子就吼着冲了上去。

狼群大概也没想到会有人突然杀出来,被惊了一下,最后还是丢下被咬死的羊跑了。

但那几只羊,脖子上血糊糊的窟窿,肠子都拖出来了,救是救不回来了。

在他们这个靠近大山的村里,不止一次发生过猪甚至牛被狼赶走的事情。

对,不是叼,是“赶”。

那些狡猾的畜生,会用尾巴像鞭子一样抽打牲口的屁股,把它们吓得魂飞魄散,自己乖乖地跟着狼跑。

等你发现的时候,早就进了深山,成了狼群的口粮。

狼这种动物,带着一股子邪性,聪明得过分,捕猎时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简直像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不过,陆唯握紧了手中冰凉坚硬的枪管,心里给自己打气:再聪明,再凶猛,它也是野兽。

而野兽,天生就怕人。

没错,狼是怕人的,其实不光是狼,山里大多数野兽,包括野猪、黑瞎子(黑熊),正常情况下看到人,第一反应也是掉头就跑,而不是像小说或者电影里那样,红着眼就扑上来。

除非你侵入了它的领地,威胁到它的幼崽,或者让它觉得受到了致命的挑衅,那才是另一回事了。

真要说不怕人的,大概只有一种——老虎。那才是真正的山林之王,碰上了,能跑多快跑多快。

当然,这一切“怕”的前提,是你手里没有能威胁到它们的武器。

一旦你手里有了枪,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任你皮糙肉厚,尖牙利爪,在热武器面前,都是血肉之躯。一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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