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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原委(第2节)

舅子定成了主谋,要判无期徒刑,我媳妇儿就这么一个弟弟,家里老人也着急上火。

我们就想求一个公道,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男人说明了自己的要求。

“这跟你举报赵金福有什么关系?”李承问。

李承当然清楚,赵金福跟这件事存在关系,他想问的是具体关系。

“我们家里条件也不错,有点人脉,但几次维权都以失败告终,拆迁队那边来头不小,听说是给花海集团做事的。

后来我媳妇儿就花钱送礼,前前后后花了三十多万,想搞清楚我小舅子被定性为主犯的问题出在哪,准备收集证据去上访。

这么一查,还就真查到了点东西。

公安那边说,他们提供的补充侦查材料,到检察院那边给退回了,说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且退回了两次。

这一来二去,就给拆迁队那边争取到了时间,他们找关系运作下,杀人凶手责任弱化了,我小舅子成了主犯。

退回材料的原因,我们也问出来了,就是赵金福安排的,他收了对方不少钱!”

男人愤愤不平地将事情讲述出来:“今天李秘书您来得正好,要不我也打算跑完信访局,周一去趟纪委和省政府,这回省事了。”

“你说赵金福包庇和受贿,你有证据吗?”李承掐灭了香烟,问。

如果没有证据,他说的这些,跟废话没什么区别。

那么,李承会直接建议他去纪委举报,他就不会参与其中。

虽说李承和赵金福有恩怨,但恩怨不能在工作里刻意地针对,这本就不属于李承的工作范畴。

若是听到空穴来风的事,李承就去四处联系,找赵金福的麻烦,那不利于组织和谐。

这是公报私仇。

但若是对方有证据可以表明赵金福受贿和包庇,李承再替他主持公道,就合情合理了。

有了证据,李承就能找机会向省长汇报。

“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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