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照片,也就是佩戴廉价项链的那个女孩儿,被周弘暂时定义为“1号受害者”。
按照进来前和高铁军商议的,周弘询问,高铁军观察,查缺补漏。
而且,高铁军很不放心,给周弘讲了好一会儿审讯经验。
“不认识!”莱下意识的摇头。
“那么,从你前女友艾玛的家里,为什么找到了这条项链,艾玛交代,项链是你送的!”周弘冷冷盯着“莱”。
高铁军心下点点头,其实相关部门并不能证实两者是同一条项链。
但周弘话语里,就是令莱以为,项链的事情坐实了。
自己和这小老弟刚才开玩笑说,所谓审讯,对方律师不在场的话,你就在合乎法规的情况下,连蒙带骗带诈唬就行了,只要能撬开对方嘴巴,怎么干都可以。
当然,现在因为是多国协作的司法体系,所以要避免西方法理下的“诱导性证供”,就需要一些小技巧。
而自己这小老弟,哦,不能说是小老弟了,是自己的好友,已经深得其精髓。
比如他先声夺人的询问,根本没提到从其女友家里,找到了受害者那条项链。
但在问“莱”认识不认识“1号受害者”时,手点着照片,是那项链的位置。
这就令“莱”马上以为,“项链”是死者的事情,已经被证实。
“那是我捡的……”“莱”下意识的开始了辩解,也是最常规的谎言。
“从哪里捡的?”周弘马上追问。
“早忘了,几个月前的事了,哦,我想想,好像是从一个垃圾桶里捡的……”“莱”努力“回忆”着。
“从哪里的垃圾桶?”
“我想想,好像是……”“莱”说了几个垃圾桶的位置,“我记不太清从哪个了……”
“那你家里的血迹又是怎么回事?”周弘的问题连珠炮一般。
“莱”立时慌了,“我,我不太记得了。”
“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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