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见过的所有男人都好看。
并不是那种粗犷的好看,而是像她小时候在画报上见过的那些城里知识青年的那种好看。
清俊,干净,哪怕穿着破工装,站在土灶前,也遮不住骨子里的那股劲儿。
宋清朗似乎察觉到她的视线,手顿了一下,没回头。
新煮的粥端上桌,白净,绵软,就是费时间。
粥煮好的时候,天完全亮了,两人又坐在炕沿上喝粥,身后是那条粉笔线。
沈麦穗偷偷瞟了他一眼。
宋清朗喝得很慢,很安静,碗边干干净净的。
喝完,他起身收拾碗筷,弯腰时,衬衫后摆从工装裤腰里扯出来一点,露出一截清瘦的腰。
沈麦穗别开眼。
宋清朗洗好碗,回头看见她还盯着那条线。
晨光从窗户纸透进来,照在粉笔线上,白得刺眼。
他忽然笑了一下,像风吹过水面,沈麦穗还没看清就散了。
“我去上工。”沈麦穗跳下炕,走到门口又回头,“你走的时候记得锁门。”
门关上了。
宋清朗一个人在屋里站了会儿,走到炕边,伸手摸了摸那条粉笔线。
那条线,一擦就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