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了三条新闻标题,跟同事聊了几句天气,喝了半杯茶。等他从报社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了。
他是在城东的一条夜市街上找到陈默的。
这条街叫柳巷,名字听着雅致,其实是老城区最嘈杂的地方之一。一到晚上,烧烤摊、麻辣烫、炒河粉的小推车挤满了马路两侧,油烟混着辣椒味呛得人睁不开眼。陈默坐在最靠里的那家烧烤摊前,面前摆着一盘羊肉串和一瓶开了盖的啤酒。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夹克,领口敞开,头发有些乱,看起来和这条街上任何一个下班后喝闷酒的男人没什么两样。
但陆峥知道不一样。陈默喝酒的时候,右手始终放在桌沿上,拇指扣着酒瓶盖,指关节微微隆起——那是随时可以发力把酒瓶砸出去的手势。一个真正放松的人不会这样。陈默这一辈子,大概从来没有真正放松过。
陆峥在陈默对面坐下来,朝老板招了招手:“加二十个串,一瓶啤酒。”
陈默抬眼看他,目光冷淡,但并没有太多意外。“你胆子不小,敢一个人来我面前。”
“你又不是没见过我一个人。”陆峥拿起陈默的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这个动作在旁人看来带着一种刻意的熟稔,近乎挑衅——他知道陈默最讨厌别人动他的东西。
陈默的手果然顿了一下。但他没有发作,只是把酒瓶拿回去,换了另一只手握着。“有事说事。”
陆峥没说话。他把那张照片从口袋里掏出来,正面朝上放在油腻腻的折叠桌上。烧烤摊的灯泡是红色的,光落在照片上,把张敬之的笑容染得有些诡异,但背面那两行字依然清晰可见。
陈默低头看了一眼。他的目光在“陈岳峰”三个字上停住了,停了很久。久到烧烤摊老板端上了新烤的羊肉串,油星子在铁盘里噼啪作响,久到隔壁桌的客人换了一拨,吵吵嚷嚷地划起了拳。他终于抬起头,脸上的表情和刚才判若两人——刚才那是冷漠里带着三分嘲讽,现在全都碎了,碎成了一种极不稳定的、濒临崩溃边缘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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