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白色手写字:“死者夏明远之妻,重伤不治,于送医途中死亡。初步判定死因为颈动脉断裂。”
夏晚星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久到窗外的雨从大变小,又从小变大,久到老鬼把茶杯端起来喝了三口又放下。她把照片翻过来,背面还有一行字,笔迹潦草,是用圆珠笔急匆匆写下的:“驾驶座安全带插扣被人为破坏,副驾驶气囊触发装置被拆除。此案绝非意外,请求立案侦查。——楼明之。”
她认出了那个签名。和她手里那份泛黄卷宗上的签名一模一样——笔锋有力,收笔时习惯性地顿一下,在名字最后一笔的末尾留下一个极小的墨点。她把照片放回档案袋,又抽出第二份文件。这是一份内部调查报告,抬头是省厅的红色文头,日期是她母亲死后第三天。报告正文只有三句话:“已确认夏明远同志身份未暴露。建议以交通事故结案。相关证据封存。”底下的签名栏签了一个她不认识的名字,旁边还有一个印章,印泥是鲜红色的,盖得很正,没有任何歪斜。她把文件翻到最后一页,附件列表里有一行字:“现场提取到乘客遗留物一枚——铜质哨子,表面有牙印。”
她的手停在了那行字上。然后她把手伸进自己的领口,拽出一根细皮绳,皮绳末端挂着一枚铜哨。她把哨子放在文件旁边,哨身上的牙印和文件里描述的一模一样。
“这枚哨子是我十八岁生日那天收到的。”她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乎像自言自语,“没有寄件人,没有信,只有一枚哨子。我以为是我爸寄的。那天晚上我高兴了一整夜——他终于还活着。但我又不敢跟任何人说,怕被人知道。所以我自己给它配了根皮绳,贴身戴了十年。现在我才知道,这枚哨子不是他寄的。他在卧底,不可能暴露自己的位置发快递。”她顿了顿,把哨子翻过来,让哨嘴的牙印朝上,“所以寄哨子的人,是捡到这枚哨子的人——是我妈临死前从脖子上扯下来攥在手心里的东西。它被当作遗物封存在档案里,编号吻合。但它在十年前被人从证物室取了出来,装进快递袋,寄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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