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信王法。”
李越将那五名女子暂时安置在一家客栈后,并没有停留。
他带着李承乾和李恪,径直赶往洛阳县衙。
打蛇要打七寸,告状要趁热。
既然已经把事情闹大了,就要趁着这股势头把压力给到官府。
洛阳县衙位于宣范坊,青砖灰瓦,看起来颇有年头。
仪门上的红漆已经斑驳脱落,露出了底下的木色。
衙门前的那面登闻鼓,鼓面已经出现了几道裂纹,旁边挂着的鼓槌,绳索也磨损得厉害。
很显然,这面鼓已经很久没有人敲过了。
李越没有丝毫犹豫,上前拿起鼓槌,敲响了那面代表着冤屈和诉求的登闻鼓。
“咚!”
“咚!”
“咚!”
衙门里立刻冲出来两班衙役,一个个睡眼惺忪,手忙脚乱地整理着衣衫。
他们看到击鼓的竟是三个衣着华贵的年轻人,都收敛起戾气。
“何人击鼓?所为何事?”
一个看似是班头的人,上前问道。
李越将鼓槌一扔,朗声道:“长安李傲天,有状要告!”
很快,他们被带到了县衙的二堂。
接待他们的,是洛阳县尉张玄素。
张玄素只穿着一件浅青色的公服坐在偏厅里。
他的年纪约在四十上下,面容清瘦,眼神几许血丝,有些疲惫。
案头上堆满了卷宗,他正在批阅文书,眉头紧锁。
李越将早已写好的状纸,双手奉上。
“张少府,请过目。”
状纸上,他用最简洁的语言,列举了康氏的三条罪状。
其一,当街略卖良人。
其二,纵奴行凶,当街抢夺。
其三,伪造御赐匾额,僭越犯上。
张玄素接过状纸,快速地浏览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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