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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帝王之业(第3节)

废除凌迟、株连九族等数十种严苛刑罚。

林川看着旨意,实在无语:这小子是嫌老朱的江山太稳,故意找事是吧?

《大明律》洪武三十年才刚完善定型,当年修订草案,三法司反复议事,熬了无数个通宵,赶在大明立国三十周年庆前,给朱元璋递上的惊喜,堪称洪武朝立法的巅峰。

这才刚过一年,就要全面修订,好好的成果,纯属被糟蹋了。

更何况《大明律》从朱元璋还是吴王的时候就开始草创,当时由左丞相李善长、御史中丞刘基牵头主导,前前后后历经三十年,改了又改,删了又删,才最终定稿。

去年朱元璋还特意下旨,将《大明律》定为“不可更改”的成法,命子孙世代遵守,群臣谁敢稍有议论更改,就以“变乱祖制”的罪名论处,杀无赦。

结果倒好,朱允炆一道旨意,说改就改,压根没把老朱的祖制当回事,好像那道“不可更改”的圣旨,就是一张废纸。

更离谱的是,修改《大明律》,还只是朱允炆一系列骚操作里,最不起眼的一项。

自他登基以来,就没闲着,一门心思大改洪武朝的制度,恨不得把老朱留下的东西,全换成自己的风格。

首当其冲的就是官制。

把都察院改成御史府,左都御史改成御史大夫;

大理寺改成大理司,通政使司改成通政使寺;殿阁大学士去掉“大”字,翰林院重新设置承旨;

六科给事中更离谱,改成左、右拾遗,硬生生复古,照搬周制的谏官称谓,摆着一副“我很有文化”的样子。

还嫌不够,又裁撤了六部诸司名号前的“清吏”二字,美其名曰简化官僚体系称谓,实则多此一举。

大家叫了几十年,早就习惯了,改来改去,反倒让各衙门的人办事效率都降了。

户部、刑部原本各有十二司,朱允炆一声令下,直接合并成四司,说是精简机构,可合并之后,各司的活儿翻了三倍,底下的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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