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接单范围,可受限制。小子愿与阴司相关部门协商,明确哪些区域、哪些类型的订单可接,哪些禁地、哪些机密绝不涉足。例如,地府重地、轮回核心、军事布防、要犯关押等处,小子绝不靠近。寻常鬼魂求助、物资递送、信息传递等非核心事务,小子可尽力而为。”
“其二,报酬结算,可受监督。小子系统所计阴德,或可考虑与阴司功德体系部分对接?至少,小子愿定期(比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向指定阴司部门报备接单情况、所得阴德及用途,接受查询。人间财物报酬,亦依法纳税,光明正大。”
“其三,行为准则,可立契约。小子愿与阴司签订一份‘阴阳行者行为规范契约’,明确权利义务、禁止事项、违约责任。若小子违约,甘受阴司惩处。”
这是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规范化方案,显示诚意和合作态度。
“第三,关于如何确保有益而非有害。”牛嘉深吸一口气,这是最关键的部分,“小子以为,其益有三,其险可控。”
“益之一,于普通鬼魂。多少鬼魂因执念未消、心愿未了、信息未通而滞留阴阳缝隙,滋生怨气,甚至酿成祸患。小子之代驾,可为其提供一安全、便捷、付费的渠道,助其化解执念,顺利往生或安心滞留,此乃疏导怨气、维护阴阳平衡之一助。过往所接订单,大多如此,阎君可查证。”
“益之二,于阴司公务。阴司广大,事务繁杂。一些非紧急、非核心的沟通、运输、调查等琐碎事务,或可外包?小子之代驾,灵活高效,且因活人身份,有时处理某些涉及阳世的事务可能更为方便。例如,替某位阴差大人给其在阳世的亲人捎个口信、送件物品(当然需符合规定),或协助调查某些发生在阴阳交界处的微小异动。小子愿以合理报酬,为阴司分担部分此类事务,让各位大人更能专注于军国要事。”
这个提议有点大胆,但牛嘉看到钟判官眼中闪过一丝赞许,玉台神光也似乎微微波动了一下。
“益之三,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7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