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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保命神器(第2节)

前在学校期末考体育,一百米只能跑18秒多。

咱们学校的男同学,一百米跑14秒以内的比比皆是。

真要遇到歹人,我发足狂奔也跑不过他们。”

“也是,这是男女之间体能上的显著区别。”沈知棠思忖后,突然一拍脑袋,说,“茹云,我送你一件保命神器吧!”

“什么?你还有保命神器?”

茹云好奇。

“喏,这是电击棍,只要贴紧对方皮肤,一按这个开头,对方就会被电击倒。

别看这玩意小,它能击倒一头猪呢!”

沈知棠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电击棍,打开开关,电火花闪烁,发出“啪啪”声。

这是她在沪上囤货时,无意中发现一家电器店有这玩意,开始店主不肯卖,说是自己防身用的,无意中放在柜台上,没想到被沈知棠识货认出来。

最终,沈知棠用钞能力说服了店主,她花了大价钱,用一百元一个,买了三个。

之前在沙漠里没用,是因为电击棍一次只能击倒一人,面对亡命之徒,还是掏枪稳妥。

“棠棠,这可是防身的好东西,你真是个百宝箱,什么都有,果然,你的家境决定了你的眼界。”

茹云以为棠棠出身豪阔之家,她有这些配备才正常。

就连沈知棠在沙漠开枪那一幕,茹云也是下意识这么认为的。

为了避免麻烦,她事后做笔录都没讲述这一幕,只说沈知棠开枪时,她已经吓晕了,没有亲眼看到那些画面。

等她醒来,张副场长和刘科长都被击毙了。

反正现场只有她和棠棠在,还有就是那两个死人,随便她怎么说都行。

事后,组织上也没有再来盘问她,茹云觉得,是伍远征和王志强在其中发挥了作用。

她知晓厉害,事后就此闭嘴,从不再提开枪之事。

这下,看到沈知棠拿出电棍,她亦是觉得,豪阔之家,果然底蕴深厚,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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