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服沈知棠。
他觉得小小姐遇事不撂挑子,还愿意为他背责任。
有义主,才有忠仆。
赵信不由想起爷爷这句话。
现在看来,小小姐就是他的义主。
赵信激动地道:
“小小姐,你这么好,我以后愿意为小小姐肝脑涂地。”
沈知棠笑道:
“这才什么呀?小事一桩,行了,赶紧上工吧,还要赚工分呢!”
“嗯,好。”
赵信收好小小姐给的钱,戴上草帽,拿上扁担,出去上工了。
其实如果能吃苦的话,上工收入还可以,尤其是在水库干活,工分都会发放到位。
一个月做下来,没有缺勤,能分到15元的工资。
在这个一斤肉7毛,一斤米1毛3的年代,也能糊口了。
知青们忽啦啦上工了。
沈知棠和他们相处不久,也没有什么情份,就不和大家说告别的话了。
大家都是城里来的,在这里下乡,无时不刻盼着能离开这里。
有关系的,要嘛来不久就回城了,要嘛就去当兵了。
剩在这里的,都是没关系的,或者不受家里重视的,让他们在这自生自灭的。
沈知棠突然要离开,如果此时巴巴去说一些告别的话,反而会让这些人心里不舒服。
人性如此!
大家都不想看到身边的人,过得比自己好。
不刺激他们,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告别。
“忽”地,随着吉普车驶近,沈知棠知道,应该是小郑来了。
于是,她下楼,打开院门。
吉普车停定,果然是小郑。
小郑下车后,赶紧绕到另一侧开车门,副驾上坐的是一位高大的中年男子,看上去沉稳有气度。
一下车,看到沈知棠,他赶紧上来礼貌地握手,说:
“你就是伍团长的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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