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棠欣赏他长着一张混血的脸,却落落大方说自己是香港人,比那些黄皮黑发的二鬼子,死活要装成洋人好多了,因此也报上姓名和家门。
“哦,原来是沈家的千金,我们家一向在南非做金矿的,上个月才把总部迁回香港,准备转型做其它产业。”
范威廉主动自我介绍。
沈知棠这才知道,范威廉果然是混血儿,母亲是香港的华人,而父亲则是英国人。
之前他们在南非投资金矿和钻石矿,经营得还可以,只是做矿产资源的,也有很多不确定的风险,这次会转型,是因为他们的一个钻石矿,发生了规模颇大的矿难,死了21名矿工。
父母受到刺激,觉得心理负担很重,毕竟是21条人命,于是,在给够赔偿后,把手头现有的金矿和钻石矿的股权全部出售,准备回香港,从事其它行业。
“按我母亲的意思说,只要不伤害人命的生意都可以做,不想再做矿产了。”
范威廉叹气道。
沈月看到女儿从另一架电梯出来,和一个帅气的男子有说有笑的,她主动迎上去接女儿。
“妈,这是范威廉,范先生。范先生,这位是我母亲沈月。”
沈知棠给二人做了介绍。
做生意就是这样,多认识一个人也没坏处,没准就成生意搭子了。
“你好,伯母,我记得您是商会的理事吧?初来贵地,还请多多指教。”
范威廉一看沈月,就记起来了。
他是商会会员,自然记得投过票的人。
开换届大会时,他读过沈月的履历,知道她很优秀,一个女性,能撑起一个商业帝国,风格和母亲相似。
他家虽然企业规模也不小,但父亲一向当甩手掌柜,家里的产业都是母亲说了算,因此他一向敬仰女强人类型的女人。
毕竟,作为女强人的儿子,他知道母亲又要顾家庭,又要做生意,有多不容易。
在这方面,范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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