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闻言,刘靖也就不再劝了。
食盒里装了三盘菜,一尾烧鱼,一大块肥瘦相间的炖羊肉,一碟醋炝芹菜。
这三道菜,都是寻常百姓吃不到的。
鱼是河鲜,丹徒镇靠江临河,河鱼虽不缺,但烧鱼却不同。
烧鱼需高超的烹饪技巧,最重要的是需要油与酱料,只是后两点,就剔除了绝大多数百姓。
醋炝芹菜同理,至于羊肉,那就更不用说了。
酒水清澈,可见这是上等的米酒。
刘靖端起碗,神色真挚道:“季兄,我借花献佛,敬你一杯,多谢这段时日的关照。”
季仲没说话,只是端起碗与他碰了碰。
即便是精酿,可也还是米酒,度数不高,也就十几度的样子,入口微涩,带着一股米香与甘甜。
“舒坦!”
刘靖放下碗,撕下一块羊肉塞入口中。
羊肉很嫩,带着油脂,入口即化。
随着油脂在口腔中爆开,这让一直粗茶淡饭的身体,忍不住升起一股愉悦感。
三碗酒下肚,季仲也渐渐打开了话匣子。
“某听大娘子说,今日你们遇上的匪寇,有刀有甲?”
“是。”
刘靖点点头,分析道:“这些人体魄壮硕,气息彪悍,不似寻常士兵,我怀疑是牙兵。”
“牙兵?”
季仲一愣。
牙兵可不是一般士兵,乃是节度使的亲兵,是一名节度使立足的根本。
一般情况下,牙兵不可能逃窜,即便一时兵败,也会立即与节度使会合。
况且牙兵都是精锐,吃的最好,所用军械也最好,战力强悍,哪怕节度使兵败身死,麾下牙兵也会被招揽。
就比如年初安仁义叛乱,在攻破润州城后,杨行密下令处死安仁义,然而他麾下那些牙兵,却都被杨行密收归己用。
忽地,季仲似乎想到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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