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讨厌了。
杨渥语气不善道:“父王三年孝期未过,如何能许亲!”
闻言,朱夫人差点被气笑了。
你这孽障还有脸说这个?
当初先王头七未过,自己这个儿子不在灵堂守孝便也罢了,整日饮酒作乐,蹴鞠马球,眼下反倒拿孝期来说事了。
强压下心头怒气,史夫人好言好色地说道:“妙言今岁已经十七,待三年孝期结束,都快成老姑娘了。可以先相中一家,把亲事定下来,待明岁再成婚也不迟。”
父母死,儿女当守孝三年。
这三年期间,不得婚嫁。
不止是道德上,法律上也有规定。
《唐律疏议》规定,守丧期间嫁娶罪,须徒三年。
甚至连牵线媒婆,都要杖刑一百。
当然了,法律是这么规定,可实际上却没这么严格,毕竟三年可不短,尤其是女子,一过二十,就成老姑娘了。
万一孝期刚过,双亲又去世一个,岂不是又要等三年?
所以,只要不是父母刚死,就立即迫不及待的成亲,官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太会管。
好歹守孝个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