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101章 临时同盟协议:为期三个月的合作(第2节)

持一份。

林晚转过身,走到沙发前坐下,没有立刻去接文件,只是用目光平静地扫过那叠纸,最后落在微微低着头、看不清神情的陆沉舟身上。

“有必要这么正式吗?”她的声音很轻,听不出情绪。

“有必要。”刘检察官的语气不容置疑,“此次合作涉及跨国情报、潜在**险行动、关键证人人身安全、以及林女士您个人的权益保障。一份清晰、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不仅能规范双方行为,减少误判和摩擦,也能在万一出现意外时,为后续的法律程序和责任认定提供依据。这是对所有人的保护,尤其是对您,林女士。”

林晚沉默了几秒,终于伸手拿起了那份协议。纸张很轻,但拿在手里,却感觉沉甸甸的。她开始快速浏览。协议用中英文双语写成,措辞严谨、冰冷,充满了法律术语和限制性条款。

《关于林晚女士与陆沉舟先生在调查“隐门”及相关案件中进行临时信息协作的协议》

甲方:林晚(以下简称“林方”)

乙方:陆沉舟(以下简称“陆方”,处于检察机关监视居住及特情人员状态)

见证及监督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刘XX、王XX检察官具体执行)

特殊顾问方:陈烬(受林方委托,负责林方安全及协议部分条款执行监督)

鉴于:

1. 甲、乙双方均系“隐门”组织及其核心人物谢明远(代号“老师”)所实施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的受害方及重要关联人。

2. 乙方掌握部分关于“隐门”组织架构、运作模式、关键人员及资产的关键信息,对当前调查具有重要价值。

3. 甲方掌握部分核心证据并主导针对“隐门”及谢明远的调查与反击行动。

4. 甲、乙双方及监督方均认为,在确保安全、严格控制的前提下,进行有限度的、以摧毁“隐门”及将谢明远等人绳之以法为唯一目标的临时信息协作,符合当前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