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扣押措施’条款。还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公约》在摩纳哥的适用情况,以及摩纳哥与我国签署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中,关于‘犯罪所得追缴’和‘文物返还’的快速通道程序。”
阿九迅速执行,海量的法律文本和数据在屏幕上滚动、比对、高亮显示关键条款。
“根据分析,苏瑾姐,”阿九很快回应,“有几个可能的切入点,但都存在不确定性或时间延迟:
1. 依据摩纳哥国内法关于‘涉嫌赃物’的临时扣押:需要向摩纳哥司法机关提供‘合理依据’,但法官审批需要时间,且‘合理依据’的认定标准较高,对方律师很容易提出异议,拖延进程。
2. 依据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报,请求摩纳哥警方协助扣押:这是最直接的途径之一。三件青铜器均在红色通报名单上。但程序上,通常需要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总部联络,再由摩纳哥中心局执行,流程相对固定,可能无法适应游艇上瞬息万变的局势。而且,如果对方质疑红色通报的效力或具体指向,也可能产生争议。
3. 依据双边司法协助条约,请求摩纳哥当局提供‘紧急司法协助’:我国有关部门可以凭现有证据,向摩纳哥提出紧急协助请求,要求扣押特定物品。这比国际刑警渠道更直接,但同样需要两国相关部门的即时沟通和授权,存在时间差和不确定性。”
苏瑾凝神思索,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轻轻敲击。常规的法律途径都存在滞后性或不确定性,无法满足“当场、人赃并获、快速控制”的行动要求。她需要的,是一个能在游艇上、在拍卖槌落下之前或刚落下的瞬间,就能立刻产生法律约束力,至少能迫使拍卖中断、物品被暂扣的“杀手锏”。
她的目光落在了“海妖号”的航行计划上。根据阿九获取的信息,拍卖会预计在游艇驶离摩纳哥港口后两小时开始,而整个拍卖和后续的社交活动预计持续五到六小时,之后游艇将驶向公海区域进行“私人巡航”。也就是说,他们有一个大约两到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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