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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检查过程:文物被暂扣(第4节)

文件复印件)、“出口许可”(某中东小国***门出具,真实性存疑)在内的纸质文件。文件提及卖方为匿名“欧洲收藏家”,买方为名为“Al-Muntaha Investment LLC”的离岸公司(注册于阿联酋拉斯海玛)。文件签署日期为三个月前。对文件进行初步技术检验:纸张、油墨为现代产品;印章模糊,疑为复印;部分签名笔迹雷同,有伪造嫌疑。 文件已单独封装(证物编号:DOC-001至007)。

初步结论:

1. 三件物品(EVD-001, 002, 003)均为具有重要历史和艺术价值的疑似文物。

2. 初步数据库比对显示,EVD-002和EVD-003可能与已知的中国被盗文物案件有关联,需进一步核实。

3. 随附文件真实性存在重大疑问,无法作为合法所有权证明。

4. EVD-001(青铜树)体积、重量最大,价值可能最高,且发现放射性标记信号,需重点调查其来源、用途(是否涉及核材料或其他敏感物质转移的掩护)及与本次“恐怖嫌疑”案件的关联。

5. 鉴于上述物品是在涉嫌恐怖主义、武器扩散及洗钱活动的船只上发现,且其来源文件可疑,建议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相关条款(涉及被盗财产、走私文物、洗钱等)及《爱国者法案》相关资产没收规定,将上述物品作为“涉嫌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予以暂扣(seizure),移交FBI艺术犯罪组及国土安全部调查局(HSI)联合进行深入调查。

当前状态: 三件证物箱及文件袋,已于当地时间05:50,在四名全副武装陆战队员押运下,由“海妖号”转运至“斯托克代尔”号驱逐舰。暂存于“斯托克代尔”号上经特别加固的、具备温湿度控制及安保措施的“敏感物品保管室”(编号:S-3)。保管室已实施双人双锁、24小时监控、出入记录等措施。钥匙及密码分别由NCIS现场指挥官及“斯托克代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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