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秦风说,“这份意见书今天下午就会发布,我会协调几家权威的法律和科技媒体同步刊发。同时,沈薇那边……”
“她已经在做了。”路容说,“她会把报道重点放在数据黑市产业链上,把李剑案放到更大的行业黑幕背景下去看。”
“很好。”秦风的声音里透出一丝赞许,“双管齐下。法律层面,我们用专业意见对冲赵律师的技术性质疑;舆论层面,我们用更大的公共利益议题,提升你指控的正当性和道义高度。让公众明白,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复仇,更是对整个行业毒瘤的揭露。”
挂断秦风的电话后,路容给自己冲了一杯黑咖啡。滚烫的液体滑过喉咙,苦涩的味道让她清醒了一些。她坐回电脑前,开始整理思路。赵律师的反击虽然凌厉,但并非无懈可击。独立鉴定需要时间,而时间,也可以成为她的盟友。
下午两点,秦风协调的专家意见书准时发布。
标题很直接:《关于涉公共利益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合法性审查的若干意见》。署名是三位在各自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和实务专家——一位是刑法学教授,专攻经济犯罪;一位是数据伦理研究所的负责人;还有一位是前电子证据鉴定中心的资深鉴定人。
意见书从三个层面展开论述:
第一,从刑法目的和刑事诉讼价值取向出发,指出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维护重大公共利益时,证据规则的适用应当兼顾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对于通过某些“灰色手段”获取的、但能证明核心犯罪事实的关键证据,不应简单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棍子打死,而应综合考量证据的不可替代性、犯罪的严重性、取证手段的违法程度等因素,进行审慎权衡。
第二,结合数据犯罪的特点,指出在电子证据领域,取证环境的复杂性往往导致“完美合法”的取证难以实现。尤其是在犯罪嫌疑人利用技术手段刻意隐藏、销毁证据的情况下,举报人或调查人员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获取关键线索,具有现实合理性。关键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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